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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卖后建”(STB) vs. “先建后卖”(BTS) 为什么“先卖后建”更适合砂拉越

砂房地产发展商公会(SHEDA)顾问拿督沈坚石。 砂房地产发展商公会(SHEDA)顾问拿督沈坚石。

(古晋10日讯)关于马来西亚是否应该从“先卖后建”制度转向“先建后卖”的讨论再次出现。作为一名在砂拉越有经验的开发商,砂房地产发展商公会(SHEDA)顾问拿督沈坚石认为有必要解释为什么目前的“先卖后建”模式依然是我们砂拉越的最佳选择。

马来西亚的“先卖后建”制度是独特的。它让数百万马来西亚人能够以较低的进入成本拥有自己的房屋,相比那些要求开发商必须先建好才可以出售的国家,这种制度对购房者更有利。该制度的优势在于开发商、购房者和银行三方的合作关系,使风险能够合理地分担。

在砂拉越,购房者受到《2013年房屋发展(管制与发牌)条例》(HDO)的进一步保障;而在马来西亚半岛,类似的保护则由《房屋发展法令》(HDA)提供。这些法律确保开发商必须持牌经营、买卖合约标准化,并通过房屋发展账户来监管资金。购房者不仅在分期贷款融资上受到银行保护,也在法律上拥有强有力的保障。

他表示,这一制度鼓励中小型开发商进入市场,而不仅仅是大型开发商。中小开发商无需在项目开始前筹足所有资金,也能参与建房。更多开发商意味着更多竞争,从而有助于稳定房价,并确保购房者能够以更可负担的价格买到房子。

相较之下,“先建后卖”模式几乎把所有风险都压在开发商身上。只有资本雄厚、融资能力强的大公司才有能力先建后卖。这将排挤掉大量目前为砂拉越提供住房供应的中小型开发商。供应商减少,竞争缩小,价格必然上涨,最终伤害的将是首次购房者。

他说,砂拉越的情况也具有特殊性。我们仍处于发展中阶段,住房需求依然强劲,主要来自城乡迁移和人口增长。越来越多的砂拉越人为了工作、教育和更好的机会而迁往城镇与城市。

这一趋势使住房需求持续高企。如果现在强制推行“先建后卖”制度,将会拖慢发展步伐,加剧供需缺口,而砂拉越人民在此时需要的是更多的房子,而不是更少。

“未来的方向不是拆掉“先卖后建”模式,而是进一步强化它。对违规开发商加强执法,并提升消费者的意识,将确保购房者继续受到保障,同时也让各种规模的开发商能够持续供应可负担的住房。”

总的来说,砂拉越的住房市场需要的是一种鼓励更多供应商、支持可负担性,并符合我们发展阶段的制度。“先卖后建”模式,在法律、银行和良性竞争的支持下,依然是最切合实际和最可持续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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