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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13岁少年校园欺凌女同学 认罪候身世报告后12月下判

(古晋30日讯)两名年仅13岁的国中生因在校园内欺凌女同学,甚至恐吓要刺她300刀并强暴她,今日被控于此间推事庭。

也基于他们是少年,推事需要等候身世报告出炉,因此,在刑事法典第323条文 (蓄意伤人罪)下认罪的首名少年,将在今年12月2日出庭面对法律制裁。

至于第二名被告则在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罪)下认罪,下判日期是在12月18日。

为此,推事也允许各以2000令吉保释金保释,须由父母其中一人担保。

根据控状,案发于10月21日下午2时40分,第一名被告在巴达旺一所学校的课室内,用涂改带丢向一名女同学,并砸中她的下巴,导致她受伤。

第二名被告则在同一时间及地点,以言语恐吓受害者,扬言要刺她300刀,并让人强暴她。

案情指出,两名被告与受害者为同班同学,平时经常骚扰对方,令受害者感到不安与情绪困扰。

由于无法再忍受两名被告的行为,最终促使受害者报警,以便学校作纪律参考。

调查显示,第二名被告在发出恐吓时,还提及雪兰莪八打灵再也一宗校园案件作为比喻,导致受害者极度恐惧,哭泣并出现心理创伤,甚至害怕上学。

该事件有多名同班同学目击。控方由副检察司蔡凯盛主控,两名被告均无律师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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