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公路纠纷中以假枪威胁 遭罚款4000令吉或囚10月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31日讯)一名女子因在公路纠纷中持仿真手枪威胁他人,今日在两项罪名下,总共被判处罚款4000令吉,若没钱缴付罚款,便坐牢10个月取代。
案中女被告为33岁的安尼思,她是在1960年枪支法令第36(1)条文(持有以假乱真手枪)以及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的罪名下,各被判处罚款2000令吉或坐牢5个月取代。
这起案件是发生在本月27日上午8时30分,地点是在晋连路12哩一带处。
案情显示,受害者与妻子驾车从新生村返回住处途中,多次遭遇被告驾驶的车辆无故急刹,双方随后停车理论。
争执过程中,被告突然取出以假乱真手枪,向受害者头部发射一枚黄色橡胶子弹后驾车逃逸。
受害者立即报案,警方于同日将被告逮捕归案。
警方在行动中扣押了与报案描述相符的车辆,并搜出车钥匙、一把黑色以假乱真手枪、一个黑色仿真弹匣、八颗黄色橡胶子弹。
被告是由由林良纪律师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