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能力缴付罚款 卖报失品青年监13个月 01 04, 2019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1日讯)售卖报失品,青年罪成,被判处罚款3000令吉,但由于无能力缴付罚款,只好坐牢13个月代替。 来自甘榜达闽福州的30岁阿旺再迪,在售卖报失游戏机的罪名下,被判处罚款1000令吉或坐牢5个月取代;售卖报失金项链是罚款2000令或坐牢8个月取代。 他是2019年1月23日,在居住的甘榜售卖有关的报失品,抵触2起刑事法典第414条文。此条文的惩罚是坐牢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Last modified onMonday, 01 April 2019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