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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捅小三下体妇女判囚八年 拐带人妻男子监七个月

正妻捅伤小三案,妇女被判处坐牢八年后被带离法庭。 正妻捅伤小三案,妇女被判处坐牢八年后被带离法庭。

(诗巫2日讯)玩“双飞”搞出祸,小三被正妻捅伤下体案,老妻少夫今面控,46岁妻子在使用武器严重致伤他人罪状下被判处坐牢8年,28岁丈夫则是面对引诱、拐走及约束他人妻子的控状下被判蹲牢7个月。

这名陈姓华裔妇女被控于2019年3月24日晚上8时至9时30分,在诗巫腊全巷一间租房内使用一把刀蓄意致伤一名34岁伊班女子露茜,抵触刑事法令326条文。在该条文下罪成可面对不超过20年监禁,可另加罚款或鞭笞。

警方调查发现,女被告用刀捅伤女子的大腿部位。而在案发之前,租房内只有女被告、丈夫和受害女子3个人,在女被告捅伤受害女子后,跑出房外,起因是因为受害者吃醋丈夫与受害者发生性关系。警方在厨房门附近找到凶器。

女被告在法庭上认罪,遭高级主薄官史德拉判8年监禁,刑期由逮捕日算起。女被告向法庭求情说,她年46岁,与丈夫未有生育。她犯案是因为爱丈夫,当时是失去理智,才会捅伤女子,由于太爱丈夫,担心丈夫会离开她。女被告说,她是一间咖啡店的洗碗女工,对其行为也感到后悔,并承诺不会再犯。

伊班籍丈夫玛朗阿纳末邦面对的控状指他在当时与一名已婚少妇露茜发生性关系,抵触刑事法令498条文,在该条文下罪成,可被判处坐牢不超过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男被告面控时,起初不认罪,之后又改变初衷而认罪,遭第一推事赛夫判刑入狱7个月。

受害女子是男被告的女朋友,已婚,育有4个孩子,丈夫在所罗门工作。

警方调查发现,虽然男被告明知道女朋友是人妻,仍带女朋友回到租房内,并在妻子(女被告)面前与她做爱。

拐带人妻,男子入狱七个月。

Last modified onWednesday, 03 April 2019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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