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触消费人保护法令 黄锦河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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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晋25日讯)资深律师黄錦河因为无法履行消费人仲裁庭的判决,没有在预订的期限内支付195令吉予脚车店负责人,结果今日被控上此间推事庭。
现年58岁的黄錦河律师不认罪,推事奴鲁胡达允许他由1位本地人以500令吉现金保外,以便在2019年8月27日出庭进行案件处理。
成为被告的黄錦河是被指在2014年9月30日接获古晋消费人仲裁庭的指令必须在预订的期限内支付195令吉予脚车店负责人,在支付后,提出反起诉的脚车店负责人也必须将脚车归还给黄錦河。
黄錦河不满有关的判决,而要求此间高庭修正,但遭驳回。因此,黄錦河在迄今没有支付相关款项的情况下被指抵触了1999年消费人保护法令第117(1)条文。
在这项条文下,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不超过两年,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