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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迷你超市惯犯认罪 判坐牢7年3鞭

(古晋20日讯)持刀抢劫迷你超市的惯犯,今日被判处坐牢7年以及鞭笞3下。

21岁的被告再基阿米鲁,他在控方结案后选择认罪,并要求今天的判决和之前的判决同时执行,但遭法官拒绝。

被告曾在2019年12月11日在企图偷电单车的罪名下被判处坐牢2年,又在持械抢劫迷你超市被判处坐牢10年和鞭笞2下。

如今再加7年和3鞭,因此需要坐牢19年和鞭笞5下。

他今日所面对的控状,是指他在2019年9月11日清晨4时20分,结伙持刀抢劫马当路4哩的迷你超市,抵触刑事法典第395和397条文,此项条文的最高刑罚是坐牢20年,并可另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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