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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行贿罪成 判罚款又蹲牢

(古晋6日讯)承认向执法人员行贿的3名男子,在此间反贪污庭先后面对法律制裁。

这3名被告当中,44岁的吴某被判处坐牢8天以及罚款2万5000令吉或坐牢2个月取代、53岁的陈姓被告则被判坐牢2天以及罚款1万令吉或坐牢1个月取代。

至于48岁的汝乃迪则被判处坐牢10天以及罚款3万1750令吉或坐牢3个月取代。

吴某是被指在2019年11月11日上午11时15分,给普通行动组的1名警官5000令吉贿赂金,以作为不取缔他抵触1967年关税局第135(1)(d)法令罪行的酬劳。

陈某是被控于2019年8月8日晚上8时30分,在马当8哩一带给普通行动组调查组的1名警官1800令吉贿赂金,作为不取缔他抵触2015年森林法令第62条文罪行的酬劳。

至于汝乃迪是被指在今年2月14日凌晨2时35分,给一名移民局官员6350令吉贿金,作为不取缔他抵触1966年护照法令26A,以及2007年ATIPSOM 26(A)条文的罪名之代价。

上述3名被告都是被指抵触了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17(b)条文,并可在24(1)(a)及(b)下受罚,而有关的惩罚是罪成者可被判坐牢及罚款1万令吉、贿赂金的5倍、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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