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受促勿传假新闻 14 03, 2020 登载于 砂拉越 在刑法第505条和1998年的通讯与多媒体法第233条以下,乱转发未验证的消息是可被定罪的。 (古晋14日讯)砂拉越救灾委员会呼吁民众合作,勿胡乱分享未证实新闻或假新闻,尤其是关于新冠肺炎病毒的新闻。 新冠肺炎病毒的新闻皆需由砂拉越救灾委员会发布才是正确。 任何疑问,可拨打砂拉越救灾委员会电话行动室082- 443 991。 散播假消息者将在刑事法典第505条文被控,一旦罪成可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同时可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法令第233条文被控,若罪成监禁最高1年或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民众受促在相信或转发有关病毒消息前应先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