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曾险被消灭历史为前车之鉴 江宗兴及许国模:海内外中医需团结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28日讯)中医药虽被定位中华民族的国粹,可在93年前被中华民国政府将中医改称“旧医”,还险些在中国被消灭,所幸当年中国中医药界抗争下,中医得以完善的保存,更推广海外,并在国际上有越来越重大的影响!
砂拉越中医师暨传统中医总会(砂医总)会长江宗兴,同来自台湾在人联党峇都林当支部为民众中医义诊的国际安康医疗团许国模医师作交流时,提及了中华民国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废止中医案”事件。
人联党峇都林当支部主席薛华东,义诊筹委联合主席温燕薇、陈中兴,以及参与义诊的林淑惠医师、许爱丽医师等人,参与此交流会。
砂医总会长江宗兴及许国模医师在提及该事件声称,基于前车之鉴,海内外中医界必须团结一致,不分彼此来捍卫中医持续获得发展权益。
他俩异口同声,中医有着数千年悠久历史和辉煌的成就,而在中国发生鸦片战争前,中医在中国是一枝独秀,可在近百年前一度被边缘化!
他俩提及,在西方列强入侵中国后,引入了西方医学在中国落地生根,两种异质医学体系并存,导致中西医之争日益激化,使到当年国民党政府将中医称之“旧医”,更爆发中医药险些被消灭。
他俩引述有关的史实记载,那是在1929年,中国国民党政府卫生机构主管余云岫,提出“废止旧医(中医)以扫除医药卫生之障碍案”;另拟"请明令废止旧医学校案"呈教育部,规定了6项消灭中医具体办法:
1.施行旧医登记,给予执照方能营业,登记限期为一年。
2.限五年为期训练旧医,训练终结后,给以证书。无此项证书者停止营业。
3.自1929年为止,旧医满50岁以上、在国内营业20年以上者,得免受补充教育,给特种营业执照,但不准诊治法定传染病及发给死亡诊断书等。此项特种营业执照有效期为15年,期满即不能使用。
4.禁止登报介绍旧医。
5.检查新闻杂志,禁止非科学医学宣传。
6.禁止成立旧医学校。
他俩提及,当年使到中国全国轰动,人们热血沸腾,中医界空前大团结、大觉醒,在全国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废止风潮。
“中国中医界于1929年3月17日,云集上海召开捍卫中医权益大集会,会场上悬挂着"提倡中医以防文化侵略"、"提倡中药以防经济侵略"等巨幅标语,高呼"反对废除中医"、"中国医药万岁"等口号。”
根据记载,当年中国国民党政府没料到会造成如此轩然大波,政要们接见了中医界请愿代表并表示慰问;这也迫使卫生部不得不公开表明,该提案虽获通过,但暂不执行;改称中医为国医;才使风波得以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