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Print this page

男子偷电缆 因小失大

(古晋27日讯)1名本地男子,在建筑工地偷价值1200令吉电缆,被判处罚款3500令吉,没钱缴付罚款便坐牢5个月取代。

这名得不偿失的男子为26岁的罗尔阿纳卡林,为石角廉价屋附近的居民。

他是被指在昨日下午3时20分,在石角路某建筑工地,偷了32条,各2尺长的白色电缆,他也因此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79条文。

就此项条文,有关的惩罚为一旦罪名成立的犯者,将可被判处坐牢最高可达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第二次或以后再犯,必须判处监禁、或罚款、或鞭笞。

案情显示,当时工地保安见到一位陌生男子,在工地建筑物的楼梯下剪电缆,他也不动声色,当对方准备离开工地时,便和同伴展开逮捕该男子的行动。

在行动中也取获一把电缆剪和男子的电单车。同时,也召来警察,以便展开更进一步的行动。

Copyright.1997-2026 International Times Sdn Bhd. Kuching,Sarawak,Malaysia. Tel:(60-82)48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