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还电单车还打车主 男子蹲牢9个月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29日讯)1名男子,不仅迟迟不归还电单车,还挥铁棒砸伤车主的头颅,他今日在此间推事庭,俯首承认伤人罪,被判处坐牢9个月。
案中的被告为36岁的菲占,为朋尼逊路10哩兰迪路的居民。
这起案件是发生在今年9月26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是在10哩兰迪路廉价商业区的一间餐厅里。被告也因此抵触了将可被判处坐牢最高可达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任何其中两项惩罚的刑事法典第324条文。
据案情显示,在案发地点,被告在伤者多次要求下,还是不肯归还电单车,不仅如此,还挥起手中的铁棒,砸伤车主的头部,导致流血不止,立刻被送往附近的政府诊所接受缝针治疗。同时也向警方报案。
接获案件的警员在案发第2天下午3时15分成功逮捕案中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