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汉嘴巴痒换来4个月牢灾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26日讯)1名失业男子,因恐吓要杀警察,而惹来了4个月的牢灾,刑期从逮捕日生效。
被告为38岁的赛夫丁迪莫尼,他被控于2022年12月12日凌晨3时55分,在巴达旺警察局肃毒组侦查办公室,恐吓要杀一名警察。
他的行举也因此抵触了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就此项条文,一旦罪名成立的犯者,将可被判处坐牢最高可达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据案情显示,被告因被警方怀疑涉嫌毒品活动而遭逮捕。
被告较后在警察局录取口供时,因放话“若踏出警局后,就要杀死你”恐吓之语,不仅滋扰公务员办事,同时数名警察也听到了这些恐吓的话,因此采取法律行动。
电单车修理员坐牢半年
与此同时,1名电单车修车员,因拥有一辆他人报失的电单车,不仅如此,还将电单车的轮辋卖给他人。
案中被告为36岁的艾威尔,他俯首承认接收以及卖失窃电单车轮辋贼赃的罪名下,各被判处坐牢6个月,两项惩罚都是从逮捕日期生效,这意味着监禁期是同时执行,因此,他只需坐牢6个月。
首项控状是指他在今年1月19日上午11时,在5哩路某住家,被发现拥有一辆属于一名37岁男子的报失电单车,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11条文,其惩罚为罪成者可被判处坐牢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另一项控状是指,他在上述同样时间及地点,被发现处置报失电单车的2个轮辋,因此抵触刑事法典414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达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报案人于今年1月16日,将其电单车停放在4哩某员工宿舍前方。 当他放工后返回员工宿舍时,却发现其电单车已不翼而飞,估计损失约2500令吉,因此向警方报案。
警方在接获投报3天后,短短时间内成功逮捕被告,并充公被告店内的电单车零件。
据悉,被告已将报失电单车的轮辋拆开后卖给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