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曾险遭消灭抗争胜利 砂医总庆祝伟大“中医日”
- 登载于 砂拉越
(诗巫3日讯)承传了数千年的中医药,险些在1929年被中国北洋政府消灭掉,所幸中医界力行抗争,在同年3月17日迫使当局收回成命,将中医文化保存下来并继续承传。
砂拉越中医师暨传统中医总会(砂医总)会长江宗兴医学博士指出,在那之后的每年3月17日,被中医界定为“中医日”,也称“国医日”来作纪念。
他指出,“中医界”隋着时代的变迁,近几十年来已逐渐被人们淡忘,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中医曾遭遇此“劫难”险些被灭!
江宗兴领导的砂医总则在近年来,每年都举办庆祝“中医日”,纪念当年在中国北洋政府时代,中国的中医先贤力抗企图全盘否定中医中药的伟大胜利。
他于昨晚连同砂医总会员及亚洲中医技职学院学员,提前庆祝“中医日”致词时说,由中国传遍世界的中医文化获得重视,也造福了人类。
江宗兴表明,砂医总及亚洲中医技职学院,在砂拉越积极推广中医技职教育,是以发扬中医学术及文化为已任,要使得中医技职教育深入群众中。
他强调,人们应记得,在1929年2月,中国北洋政府卫生部召开第一届中央卫生委员会上,围绕着“废止中医”问题,提出:取消旧医药(那时中医中药被称为旧医药),这就是臭名昭著的“废止中医案”。
根据当年中国北洋政府提出的 “废止旧医(中医)以扫除医药卫生之障碍案”,另拟“请明令废止旧医学校案”呈教育部,并规定了6项消灭中医的具体办法:
1。施行旧医登记,给予执照方能营业,登记限期为一年。
2。限五年为期训练旧医,训练终结后,给以证书。无此项证书者停止营业。
3。自1929年为止,旧医满50岁以上、在国内营业20年以上者,得免受补充教育,给特种营业执照,但不准诊治法定传染病及发给死亡诊断书等。此项特种营业执照有效期为15年,期满即不能使用。
4。禁止登报介绍旧医。
5。检查新闻杂志,禁止非科学医学宣传。
6。禁止成立旧医学校。
江宗兴引述此历史事件时说,如果当年北洋政府成功推行取消旧医药政策,那么治病用药,只能是西医西药,而几千年的传统中医药就被消灭,因此,引起中国中医药人士纷作严重抗议。
他说,在1929年3月17日,由中国名医叶开泰召集召开了全中国中医药团体代表大会,成立了“全国医药团体总联合会”,提出“提倡中医以防文化侵略,提倡中药以防经济侵略”的主张。
“当年得到与会中国15个省132个团体的代表共262人的一致拥护;迫于压力,中国北洋政府最终于1930年5月7日举行第226次政治会议,正式确立了中医药的合法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