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标价有3个月宽限期 卫生部:宣导期间不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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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3日讯)卫生部保证,政府强制私人医疗机构必须在药品上标价,已给予3个月宽限期,在这宽限期间,不会对未能展示药品价格的医疗机构和药房开出罚单或采取任何行动。
卫生部副总监(药剂服务)阿祖安娜南利表示,于5月1日起实施的《2025年价格管制和反暴利(药品标价)条例》,首3个月是以教育宣导执法为主,协助业者适应新规。
她周五在媒体汇报会上重申,当局在缓冲期内,将优先采取宣导措施。政府将根据这3个月宽限期的情况,再决定是否需要延长宽限期或全面实施新法规。
她也表明,虽然私人医疗机构和社区药剂行从5月1日起展示药物价格,但政府目前没计划对国内药物设顶价。
她说,当局曾商讨过规范药物价格,然而就目前为止,卫生部没有计划对药物设置顶价。
她强调,当前重点是推动药价透明化,以协助消费者作出更明智的选择。
卫生部长拿督斯里祖基菲里与内贸部长拿督阿米占两天前也透露,相关条例虽已生效,但将有3个月的“宽限期”。
根据该条例,违例者个人最高可被罚款5万令吉;公司业者罚款最高为1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