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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SRC公司2700万洗钱案 高庭宣判释放不等同无罪

拿督斯里纳吉。 拿督斯里纳吉。

(吉隆坡20日讯)涉嫌SRC国际公司2700万令吉洗钱案,吉隆坡高庭判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获释但不等于无罪(DNAA)。

法官慕尼安迪是基于此案早于2019年提控,但控方至今未能向辩方提供数百份与审讯相关的文件,形同法庭的程序被滥用,而做出上述裁决。

纳吉是于2019年2月3日,被控3项涉及SRC公司2700万令吉遭挪用的洗黑钱控罪,惟他否认有罪,这是他被控涉及SRC公司资金遭挪用的第二宗案件。

2023年7月31日,纳吉递交陈情书给总检察署,以申请撤销此案的控状。总检察署在6月11日驳回纳吉递交的陈情书,拒绝撤销此案的控状。

纳吉的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上周指出,控方无法提供具体时间表以调取前SRC案中的证物,因此让其当事人无限期等待开审是不公平的。

“释放但不等同无罪”意味著被告暂时解除控状,但如果控方决定恢复控状,被告还可因同样罪行被提控。

法官在裁决中指出,即使宣判纳吉获释不等于无罪,控方并没有因此受到任何实质性损害,因为控方在备妥所有文件后,仍然可以重新提控纳吉。

至于纳吉在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的罪名成立,被判处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仍在加影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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