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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局:第三阶段电子发票今实施

(吉隆坡2日讯) 年收入或销售额超过500万至2500万令吉纳税人的第三阶段电子发票系统,7月1日起开始实施。

内陆税收局(税务行动)副总执行长沙哈鲁迪披露,第三阶段电子发票措施涵盖约5万5000名纳税人,参与率与此前第一及第二阶段的实施情况相同。

他说,超过5400名纳税人已自2024年8月1日起参与第一阶段电子发票系统,从今年1月1日实施的第二阶段,则涉及约1万3000名纳税人。

至今,纳税人已提交3亿5200万张电子发票给内陆税收局。投入电子发票行列的纳税人已经超过3万7800名。

涉及年收入或销售额介于100万至500万令吉纳税者的第四阶段电子发票,则会在2026年1月1日落实;至于年收入100万令吉或以下,将于202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电子发票。年营业额低于50万令吉的纳税人暂时获豁免。

纳税人若有疑问,可浏览内陆税收局官网的电子发票微型网页。电子发票热线(03-8682 8000)全天候提供支援,各州内陆税收局办事处也设有服务柜台,提供面对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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