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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列额外公假 沈志强提醒雇主须遵守

沈志强。 沈志强。

(吉隆坡24日讯)人力资源部长沈志强提醒雇主,必须遵守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将9月15日颁布为额外公假的规定。

他说,根据《1955年雇佣法令》第60D(1)条、《沙巴劳工法令》(第67章)、《砂拉越劳工法令》(第76章)及《1951年假期法令》的规定,今年9月15日(星期一)已列为额外公假。

雇主可选择让雇员当天带薪放假,或要求雇员上班并根据公假上班的费率补付薪水。

雇员如果在当天上班,雇主也可以选择让雇员在另外一天补假。

首相安华周三宣布9月15日为额外公假,以彰显建国多元独特的精神。长周末也有助民众与家人团聚、返乡或进行国内旅游。

为了确保额外公假有条理的实行,劳工局准备提供咨询服务,以及解答雇主和雇员就这个额外公假的任何疑问。

雇主或雇员可以拨打大马半岛劳工局热线03-8886 5192或分线5937,或电邮至 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或到临近的劳工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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