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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检察署:旺苏拉雅任总稽查司合法合规

总稽查司旺苏拉雅。 总稽查司旺苏拉雅。

(吉隆坡26日讯)总检察署澄清,委拿督斯里旺苏拉雅出任总稽查司,符合宪法精神,合法合规。

总检察署强调发文告表明,根据联邦宪法第105条文,以及1957年稽查法令附表一第1(1)条的规定,总稽查司可从公务员中委任。

文告解释,旺苏拉雅自2023年6月13日起出任总稽查司后,即不再担任任何其他联邦公职,因此不再是外交与行政职系官员(PTD)。

“尽管她已不属于外交与行政职体系,但根据稽查法令第3条,她依然属于普通公务员范畴。

总检察署强调,由于其任命程序合法,且没有违反任何相关法律,因此无需以“国家利益”为由强制她退休。

与此同时,团结政府发言人法米也说明,一旦旺苏拉雅受委,就不再是公务员,没有抵触宪法的事情。

他说,根据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三苏阿兹里向内阁汇报,旺苏拉雅担任总稽查司之时,就不再是公务员,因此从宪法角度来说,这项任命过程符合联邦宪法。

反对党早前质疑,委任旺苏拉雅出任总稽查司不符合宪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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