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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支付沙巴40%净税收 亚庇高庭判联邦政府违宪

(亚庇18日讯)沙巴亚庇高庭裁决,联邦政府在过去近50年,没有依据宪法规定,支付沙巴40%净税收的行为是违反宪法的。

高庭法官拿督赛莱丝蒂娜形容,这已侵犯沙巴州政府及其人民的基本权利。

法官也指出,联邦政府依据第10附表对沙巴作出的特别拨款也属违法,越权且不合理,超越联邦政府及沙巴州政府在宪法下赋予的权力。

高庭也宣判,第一答辩方(联邦政府)自1974年起未与第二答辩方(沙巴州政府)进行第二次财政检讨,已违反《联邦宪法》第112D条第(1)、(3)及(4)款所规定的宪制责任。

这意味着,联邦政府自1974年至2021年,每个财政年度仍须向沙巴州支付应有的40%净收入分成。

法官强调,沙巴40%净税收是1963年建国契约和联邦宪法所确立的核心保障之一,旨在确保沙巴与砂拉越共组马来西亚联邦之后,所享有的公平财政分配。

高庭因此谕令联邦政府,必须在90天内与沙巴政府展开新一轮审查,并在180天内达成协议,以落实联邦宪法第112C及112D条所保障的“40%净税收”数额。

代表联邦政府的联邦高级律师阿末海尔表示,将向上级寻求指示,才决定是否提出上诉。

沙巴律师协会于2022年入禀司法审核申请,指联邦政府违反联邦宪法,没有每5年与沙巴政府审查一次净收比例,而联邦政府自1974年起,就没有履行这项义务。

该协会指出,根据宪法,政府有义务每年将从沙巴征收的联邦收入的40%汇回沙巴。

沙巴律师协会分别把联邦政府和沙巴州政府,列为第一及第二答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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