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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自我评估明年落实 首年宽限期不会罚款

(吉隆坡22日讯)(STSDS)第一阶段于2026年1月1日实施的首年内,将不会徴收任何罚款。

内陆税收局发文指出,凡是在印花税自我评估系统下完成盖印的文书,即使涉及提交不正确的印花税申报表(BNDS),也不会被处以罚款。

对于提供不正确或不准确资料,而该资料会影响印花税征收的情况,同样不会施加罚款。

这项不罚款的特别宽限期,适用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提交的印花申请。

税收局也表示,提供这项特别宽限,是为了过渡并进行教育,以培养纳税人的认知,并鼓励其自愿遵守相关规定。

文告称,在1949年印花税法令第72D(2)条下被稽查发现的违规行为,也同样适用于以上的宽限。

为确保自我评估系统系统的顺利推行,e-印花税系统已透过 MyTax 网站开放给纳税人使用,让他们能进行测试并作好相关准备。

纳税人可致电税收局联络中心(HCC)03-89111000,或 603-89111000(海外),亦可使用内陆税收局即时客服;此外,也可透过链接https://maklumbalaspelanggan.hasil.gov.my/Public/ 提交反馈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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