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定316审理 国油在砂营运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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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31日讯)联邦法院择定3月16日裁定,是否批准国家石油公司提出的申请,厘清其在砂拉越营运所适用的监管与法律框架。
联邦法院副主簿官阿扎拉奥尼周五透过视讯方式进行审前会议而做出上述决定。
国家石油公司是在1月10日入禀法庭提出相关申请,并将联邦政府和砂拉越政府列为答辩人。
国油此前表明,寻求法院就其在砂拉越营运的法律定位作出裁定,以确保公司遵守相关法律及良好治理原则。
国油也强调,此举并非为了挑战砂拉越的发展愿景,也无意削弱砂拉越石油公司在州内能源领域的角色。
声明称,自2024年以来,国油通过一系列对话与谈判,与砂石油公司及联邦与州政府进行建设性沟通。尽管在多项商业安排与合作方面取得进展,包括于2020年签署的《商业和解协议》,但在部分议题上仍存在分歧,进而导致国油在自身义务适用范围方面出现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