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推翻上诉庭对依沙无罪裁决 维持高庭宣判监6年罚15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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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11日讯)联邦法院推翻上诉庭无罪释放的判决,维持高庭早前针对联邦土地发展局前主席丹斯里莫哈末依沙早前的裁判,9项收贿逾300万令吉控名罪成,判处6年监禁和1545万令吉罚款的刑罚,并谕令即日起服刑。
77岁的依沙沙末在联邦法院聆听判决后,警方依照法庭指示,将他送往双溪毛糯监狱服刑。
由拿督诺丁哈山组成的法院三司,一致推翻上诉庭之前宣判被告无罪释放的裁决。并指高庭,原审法官的判决是正确的。另外两名会审法官是拿督李瑞成与拿督仄莫哈末鲁兹马。
“高庭对被告的9项指控全部罪成的判决恢复。我们认为有关判决适当且符合法律规定。我们只需重申,贪污是一种会摧毁一个国家的极其恶劣行为。
莫哈末依沙也是森美兰前州务大臣,他在2018年被控9项罪名,指他于2014年7月21日至2015年12月11日期间,通过莫哈末扎希向Gegasan Abadi Properties有限公司董事成员依旺收取309万令吉现金,以答谢协助批准联土局投资机构私人有限公司(FICSB)以1亿6000万令吉收购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