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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报颁布》 民众出门购物 仅限住家10公里范围

(吉隆坡2日讯)我国进入第二阶段行动管控期,政府加强管制,民众仅能在住家10公里内的范围,购买食品、药物和日常用品。

此外,公众必须单独出门,除非有合理的理由,才获准有人结伴。

根据总检察署颁布的2020年交通(道路使用)(联邦道路)指令,违规者一旦被定罪可面临不超过1000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这项颁布令即日起生效,至本月14日结束的第二阶段管控令为止。

民众倘若需要到10公里范围以外,则须前往最邻近的警局,获取相关警官的批准。

此外,所有从外国返回大马的国人、永久居民或是外交官员,在抵达大马国土时都需接受健康检查,同时遵守驻守官员的指示。

所有餐饮业者仅能以外卖、打包形式,继续售卖食物。

若公众去上班、进行任何与基本服务相关的工作,或是从事与基本服务相关的工程时,必须拥有雇主或相关官员所发出的批准函和出示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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