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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兹敏:公司申请复工 员工须先进行冠病检疫

贸工部长拿督斯里阿兹敏。 贸工部长拿督斯里阿兹敏。

(吉隆坡17日讯)在行动管制令期间申请复工的公司雇主,所有员工必须先进行新冠肺炎检测。

员工可到全国逾3000所获得社会保险机构(PERKESO)承认的私人诊所进行新冠肺炎检测。

贸工部长拿督斯里阿兹敏周四下午通过电视直播披露,为了确保批准复工的公司员工都不是新冠肺炎的患者,该部通过人力资源部及社险机构的合作,以确保这些复工的员工都进行了检测。

他说,社险机构已答应承担员工的检测费用,而社险机构的资料库已有这些员工的资料。

部长指出,获准复工的企业员工,只能从家里到工厂或工作的地点。公司必须提供交通利便。

此外,所有获准营业的公司必须遵守各自行业的标准作业程序,同时也要遵守卫生部和其他执法机构所制定的要求和指南。

阿兹敏强调,复工的公司必须准备体温计或热扫描仪,以及检查咳嗽、喉咙痛和呼吸困难的症状。每个员工的体温度数必须纪录下来,并保存最少3个月以供参考。

他指出,内阁已经同意数个额外经济领域,在严格的照顾卫生指南和行动管制下分阶段营业,这包括汽车工业、机械和设备业、宇航业、建筑项目和建筑相关服务、科学、专页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社会卫生服务,包括传统医药、批发和零售的五金店、电器店、以及洗衣服务。

至于建筑业领域,也必须遵守工程部和大马建筑工业发展局(CIDB)的规定。

这包括公司须将员工人数减至最少或不超过当前数量的50%;遵守社会和安全距离,为员工提供交通,而该车辆在使用前后需进行消毒。

公司也必须提供有关新冠肺炎的讲解和指南。如果公司有提供宿舍,必须确保符合指南,以及CIDB和相关机构发出的行管令零食建筑公司宿舍指南。

阿兹敏说,迄今已有4家公司在行动管制令期间被发现违反了营运条件而被撤回其批准营业证,另35家公司还在接受调查。

他呼吁公众,若发现有任何公司违反标准作业程序(SOP),也可直接向警方或贸工部作出投报。

他补充,在第一和第二阶段已经获得批准可以运作的行业,如果在之前已经获得批准,不必再重新提出申请。在第三阶段行管令期间可以继续运作。

Last modified onFriday, 17 April 2020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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