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最新规定生效 遗失护照罚款最高12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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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5日讯)大马公民遗失或损毁护照,将被罚款介于300到1200令吉。
这项规定在本月2日生效。
联邦政府是通过宪报,颁布2019年收费(护照与签证)修正法规。
第一次遗失或损毁护照而申请补发,将被罚款400令吉;至于年龄在12岁或以下的儿童以及21岁以下的学生,则是罚款300令吉。
第二次遗失或损毁护照者而申请补发,将被罚款700令吉;年龄在12岁或以下的儿童以及21岁以下的学生,则是罚款600令吉。
第三次遗失或损毁护照者而申请补发,则是罚款1200令吉;年龄在12岁或以下的儿童以及21岁以下的学生,则是罚款1100令吉。
在这之前,遗失护照者无需缴付任何罚款,只需在报案后向移民局申请新护照即可。
Last modified onSaturday, 05 January 2019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