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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莎丽娜再提罢免选举法 赋权选民决定跳槽议员命运

●拿督斯里阿莎丽娜。 ●拿督斯里阿莎丽娜。

(吉隆坡11日讯)巫统边佳兰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坚持,若我国要终结民选代议士为所欲为的更换政党,就应该落实罢免选举。

换句话说,如果代议士在中选后决定改变或加入不同的政党,就应该将权力交还给选民,让选民决定他们希望谁作为其民选代表。

她发表文告认为,必应该赋权给选民而非政党或政府,以显示“真正的民主”在发挥作用。

也是首相特别顾问(法律及人权事务)的阿莎丽娜强调,选举是最好的补救措施。选民将决定当选代表是留还是走。赋予选民权力,而不是政党,也非政府。这才是真正的民主。

在早前也推文提出警告,倘若修改联邦宪法第10条文,但却没有严格定义2022年联邦宪法(修正案)反跳槽和限制首相任期法案的法律,法案的定义太广泛,是很危险的。

他认为,政府应该同时修改联邦宪法第48(6)条文,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宪法危机?”

联邦宪法第 48 (6)条文和联邦宪法附表 8第 6 (5)条文分别规定,辞职的国会议员或州议员将被取消竞选成为议员的资格,期限为五年,自辞职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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