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泉水薯片卖太贵 甲州一戏院被罚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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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六甲15日讯)马六甲一家戏院被控售卖价格不合理的矿泉水和薯片,抵触反暴利法令,遭法庭罚款4万5000令吉。
该戏院是以3令吉30仙售卖600毫升矿泉水,以及5令吉售卖75克薯片。
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马六甲州主任罗莉娜透露,地庭在审视控方3名证人,辩方4名证人及控辩双方的陈词后做出上述判决。
她说,贸消局是于2018年期间接获投报,并前往展开取缔行动。
她说,地庭法官在听取被告辩护律师的减刑上诉和考虑案情后,认为此案“超越合理疑点”,辩方也未能证明他们所售卖的矿泉水和薯片处于合理价格范围,因此判戏院罪成,处以4万5000令吉的罚款。
被告律师在求情时表示这是被告初犯,而且被告是因为技术错误,将利润额抬高一些而犯法,因此请求法庭从轻发落。
根据价格管制和反暴利法令,一旦罪成,个人或商业机构可被判不超过50万令吉罚款,重犯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