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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驾照30日前需更新 陆交局:否则须重考

(吉隆坡25日讯)陆路交通局提醒民众,必须在6月30日之前更新逾期的驾驶执照,否则必须重新考取驾驶执照。

陆路交通局总监拿督再拉尼发表文告指出,根据交通部早前宣布,在去年1月13日过后逾期的L牌驾照(LDL)、P牌驾照(PDL)、合格驾照(CDL)、商用车辆执照(PSV)及罗里驾驶执照(GDL)的持有人,若逾期1至3年,必须在本月30日之前更新。

他说,如果这些执照持有人没有在本月30日前更新驾照,就必需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333条文),以及1992年车辆相关条例的规定,重考驾照。

有关重考驾照程序,是与新手驾驶人士申请驾照的程序一样。

他透露,根据该局统计,截至6月22日,逾期后尚未更新驾照的数目,分别是L牌驾照90万4081人、P牌驾照1万4216人、合格驾照达19万7030人及罗里驾照和商用车辆执照8万980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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