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恶劣天气户外工作 雇主可被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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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5日讯)雇主要求员工在恶劣天气下继续在户外工作,可在故意忽视员工安全下被对付。
根据职业安全与卫生局副总监莫哈末安努亚解释,在1994年职业安全及卫生法令第15(1)条下,雇主有责任确保员工的安全、健康和福利,包括在恶劣天气的情况下。
任何雇主被发现不遵守有关规定,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至于在2022年职业安全及卫生法令(修订)下,罚款可提高到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安努亚披露,该局于2021年检查了1万6707个建筑工地,并发出327张罚单,罚款额达63万3000令吉。
另外也有52宗案件被控上庭,涉及总罚款达77万7500令吉。
Last modified onSaturday, 25 June 2022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