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高庭允税收局 向刘特佐追讨逾10亿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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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城19日讯)槟城高庭批准内陆税收局申请的简易判决(Summary Judgment),向在逃富商刘特佐追讨拖欠之10亿5000万令吉的税金。
高庭司法专员肯尼斯杨在裁决时强调,此案不存在待审课题或没有其它任何事需要进入全面的审判。
他因此允许税收局申请追回10亿5397万2936令吉58仙的税金,从判决日(10月17日)开始到完全缴清之日,年利率为5%。
法庭也谕令刘特佐支付1万5000令吉堂费。
税收局是因为刘特佐没有缴交2013年及2014年高达10亿5000万令吉的税金,而在去年提出诉讼,以追讨欠税。
刘特佐曾在两年前提交抗辩书,指他在2013和2014年报税年,在大马没有银行账户,且他在这两年在大马没有任何生意,因此无法构成他不履行缴税义务的理由。
对此,法庭驳回他的辩护,称在国内没有银行账户和业务,并不能够成为欠税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