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玛砂乡校太阳能弊案 上诉庭定12月19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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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15日讯)联邦上诉庭择定12月19日为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在砂拉越369间乡区学校,总值12亿5000万令吉的太阳能弊案被判入狱10年及罚款9亿7000万的上诉案,进行案件管理。
上诉庭副主簿官诺卡米拉在周一在进行案件管理时,择定上述日期。
主控官傅益廷副检察司告诉媒体,控方将要求罗斯玛对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驳回退审其案件,以及她寻求撤销被判罪名成立的裁决和刑罚所提出的上诉申请,一同审理。
吉隆坡高庭于9月1日裁定罗斯玛在这起案件的3项贪污罪名成立,被判监禁10年和罚款9亿7000万令吉,如果她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坐牢30年取代。
高庭当时允许展缓执行监禁及罚款刑罚,以等待上诉庭的上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