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Print this page

国会三读通过废除强制死刑

(吉隆坡4日讯)国会下议院以声浪方式表决,三读通过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案。

掌管法律及体制改革的首相署副部长蓝卡巴星于周一所提呈的法案,废除了7项法令下的强制死刑刑罚。

这包括刑事法典(574法令)、1960年军火法令(206法令)、1971年军火(增刑)法令(37法令)、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234法令)、1961年绑架法令(365法令)、2010年商业策略法令(708法令)和刑事程序法典。

根据法案,在致死的罪行上,即刑事法典第130C、130I、130N、130O、130QA、130ZB、302和374A条文,法庭拥有判处死刑或监禁不少于30年、可延长至40年和鞭笞不少于12下的裁量权。

至于不致死的罪行上,即1971年军火(增刑)法令第3和3A条文,法庭只能判处监禁不少于30年、可延长至40年和鞭笞不少于12下。

此外,在1960年军火法令第14条文和1971年军火(增刑)法令第7条文下,赋予法庭行使裁量权的死刑被废除,并以监禁不少于30年、可延长至40年和鞭笞不少于6下。

蓝卡巴星在法案总结辩论时解释,由于死刑是“不可逆转”的结局,因此废除强制死刑,并找寻其他替代刑罚是至关重要的。

共有10名国会议员参与这项法案的辩论环节。

 

 

Copyright.1997-2025 International Times Sdn Bhd. Kuching,Sarawak,Malaysia. Tel:(60-82)48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