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文件6年仍未齐全 纳吉及依万66亿失信案 获判无事省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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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7日讯)由于控方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财政部前秘书长丹斯里依万瑟里加,共同被控涉及6项逾66亿令吉公帑遭挪用的刑事失信控罪一案中,至今向辩方移交的文件仍未齐全,因此高庭今早批准辩方的申请,宣判纳吉和依万瑟里加,可在此案获释但不代表无罪。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尔今早在聆听控辩双方,就高庭是否有权在控方没提出申请下,可宣判被告DNAA一事陈词后,批准2名被告今日分别向高庭正式入禀寻求获判DNAA的申请。
法官在宣判时指出,他是根据此案情况,行使高庭固有权力,宣判第一被告纳吉和第二被告依万瑟里加在此案无事省释。
他解释,这是因为控方没有遵循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的规定,至今还未在案件开审前,把与此案相关的所有文件交给辩方。他说,控方是于2018年提控2名被告,虽然高庭此前已多次择定此案的开审日期,但因控方没全面遵守上述第51A条文,而导致此案无法如期开审。
他直言,控方移交文件给辩方所出现的延误,是“离谱的延误”问题。不过,法官补充,他宣判被告无事省释的裁决,将不会对控方造成不利,因为控方有权在未来可重新提控被告。
根据6项控状内容,纳吉和依万瑟里加于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18日期间,分别以时任财长和财政部秘书长的身分,受委托掌管属大马政府总值66亿3606万5000令吉公帑,并共同刑事失信于涉及这6笔款项的资产。
他们俩被控触犯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共谋犯罪)同读的第409条文(刑事失信),但他们在2018年10月被控上述6项控罪时,皆否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