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沙迪判入狱7年鞭2下罚千万 法官:议员应有更高道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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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30日讯) 麻坡区国会议员赛沙迪去年被判4项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黑钱的控状罪名成立,法官判处7年监禁、鞭笞2下和罚款1000万令吉。
承审法官拿督阿兹哈周五在阐述判决依据时表示,身为一名国会议员,赛沙迪应当坚持更高的道德标准,树立良好的榜样,以启发年轻一代。
根据判决书,阿兹哈在长达22页的书面判词中指出,判处赛沙迪7年监禁、鞭笞2下、罚款1000万令吉的刑罚是合情合理的,这些判决都考量了赛沙迪作为受到年轻人崇拜的公众人物,应为信任及把选票投给他的选民争取权益。
法庭认为,失信、滥用资产案件有增无减,有必要向社会发出明确和严厉的警告。
赛沙迪在第一控状,即抵触刑事法典第406条文(串谋失信)罪名,监禁3年,鞭笞1下;第二控状刑事法典第403条文(滥用资金)罪名监禁2年,鞭笞1下。
至于第三及第四的洗黑钱控状,各项监禁2年及罚款500万令吉,若不能偿还罚款以各2年监禁代替,但是两项洗黑钱控状的刑期为同步执行。
法官表示,赛沙迪指示两名党员在未获土团党高层批准情况下提取100万令吉,并将其藏匿于青年团办公室,这表明他有不良企图。
至于挪用12万令吉选举筹款,法庭裁定,将款项转入其个人账户是违法的行为。
此外,赛沙迪辩称从未指示提取100万令吉,也不知道此事,但这一辩解不能被接受。
另一方面,赛沙迪已提出上诉,即使上诉后仍被判有罪,也会尊重司法制度。
他也表示,尽管自己曾有许多机会撤销案件,但他坚信无论是谁,都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
“在法律面前,我们都是平等的。唯有秉持这种坚定的信念,马来西亚才能成为一个真正为全体国民利益服务的先进国家。”
Last modified onSaturday, 30 November 2024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