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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局秘书处澄清:档案中没有纳吉特赦令附录

(布城11日讯)首相署法律事务组强调,在其正式档案或记录中,并没有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申请特赦的附加文件。

法律事务组周五发文告澄清,也从来没有收到来自国家王宫,对于此事的任何正式通知或指示。

首相署法律事务组是吉隆坡、纳闽和布城联邦直辖区特赦局秘书处。

法律事务组解释,联邦特赦委员会是依据《联邦宪法》设立的独立机构,首相署法律事务组的角色,则仅限于充当特赦委员会的秘书处。特赦委员会并不是法律事务组辖下政府机构或部门。

文告指出,特赦委员会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61次会议,由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主持,并审议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特赦申请。

“作为特赦委员会秘书处的法律事务组确认,没有任何额外档案或附加谕旨记载在法律事务组的官方档案之中,并且未收到来自国家王宫的任何正式通知或指示。”

法律事务组也透露,特赦局的程序及相关信息完全受官方机密法令(88号法令)约束,所有相关文件仅供特赦局成员及经该局直接授权的个人查阅。任何一方,无论其地位或职务,均不得查阅这些文件,这符合保密和廉正原则。

文告重申,任何可导致公众对特赦局地位或角色产生混淆的言论,皆属不当,并可能会采取相应的行动。这是重要的,以维护特赦局的廉正,并向社会传递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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