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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霖泰:明确指示警察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检查公众人士的个人手机

(吉隆坡14日讯)社区安全联盟主席丹斯里李霖泰今日表示全国警总长必须明确指示警察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检查公众人士的个人手机以便在执法与个人隐私之间取得平衡。

李氏强调如果没有明确的指导方针和程序可能导致滥权的发生。虽然全国总警长保证将在调查犯罪和保护公众隐私权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可是,如何平衡是一项复杂的挑战。

虽然《刑事诉讼法令令》、《1953 年开放赌博场所法令》、《警察法》和《1998 年通信和多媒体法令》是赋予执法人员调查犯罪活动的职责和权力的法规的例子。

这些法令可能存在一些漏洞,法律体系中的漏洞导致没有具体的法律或法规。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加强法律框架来堵塞漏洞,提高公众意识并解决具体问题,以此进一步建立一个保护公众和个人自由的制度。

这需要政府、执法部门、法律专家和非政府组织的合作。

各方可能需要审查一些现行法律,如《通信和多媒体法令》,为警方获取私人手机数据提供明确而具体的指导方针。这包括定义哪些类型的犯罪行为需要此类获取、需要遵循的具体程序以及所需的司法监督水平。

此外,我们还可以建立一个独立的机制来监督警方获取私人数据,以增加问责制和透明度。

一些欧洲国家有明确而精确的法律,要求警方在获取手机数据之前必须有搜查令和犯罪嫌疑;我们可以研究他们的方法。但其他一些国家也确实走了相反的道路。

因此,我们必须研究利弊,并采取符合我们国家愿望、挑战和未来方向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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