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关税局取缔走私品起获大量烟酒及烟花爆竹 总逃税逾100万 捕2男女

(北海12日讯)槟州关税局今年1月在威省4地,展开4项取缔走私品行动,起获大量烟酒及烟花爆竹,总值49万6041令吉16仙,涉及逃税额达100万735令吉72仙,并分别逮捕一名华裔女子及本地男子。

另外,他也指在1月24日上午10时40分,该局兵分两路在靠近峇东埔的诗布朗再也某单位,及威南新邦安拔一间货仓,分别起获718箱(重达1510公斤)及468箱(重达6308公斤)的各种烟花爆竹,市值各别12万7397令吉26仙(逃税达19万7465令吉77仙),及9万7946令吉(逃税达15万1816令吉30仙)。

“4个案件目前仍在调查中,首两宗案件并未逮捕任何人,第3及第4宗的烟花爆竹案则分别逮捕了一名50多岁华裔女子,以及一名本地男子助查。”

该局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135(1)(d)条文,调查此案。罪成者可被罚款不少于走私品价值的10倍或10万令吉,及不超过走私品价值的20倍或5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或监禁最少6个月及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