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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 商店不得公开展示香烟

(布城14日讯) 2024年公共卫生烟草与吸烟管制法令将于2025年4月1日开始实施,国内商店将不得公开展示香烟和电子烟产品,须使用封闭的货架或橱柜售卖。

这项法令于2024年10月1日生效,涵盖有关注册、销售、包装、标签和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规定,包括禁止在零售店展示所有烟草和电子烟产品。但卫生部提供宽限期,直到今年4月1日才全面实施。

国内各州卫生部,包括吉隆坡、槟城和雪兰莪已提前通知商家,准备从4月1日起执行禁令。

在砂拉越方面,砂卫生局局长维罗妮卡鲁嘉透露,当局将从今年4月1日起,禁止在餐馆和零售店展示烟草和电子烟产品。

她说,法令也规范公共区域的注册、销售、包装、标签和禁烟规定。

她指出,自2024年10月以来,砂卫生局就积极监测和教育民众关于禁烟一事。

据悉,法令同时禁止通过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产品、吸烟物质或相关替代品。

所有烟草和电子烟产品的销售商必须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明确标识,告知顾客禁止向18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相关产品。

此项法令的实施,旨在显著提升公众健康水平,并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

违反条例的商家,个人可被处以500至3万令吉罚款,而公司则可能被处以最高3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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