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迪拉:大马协议9项诉求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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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4日讯) 副首相拿督斯里法迪拉披露,昌明政府至今以解决了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下的9项诉求。
他说,在这9项获得解决的诉求中,包括承认沙巴和砂拉越州的公共工程局和水利灌溉局为财政部第182号指令(AP182)下的技术部门。
此外,政府也修正1995年内陆税收局法令,以委任沙巴和砂拉越州政府代表为税收局的常任成员。
他周三在布城首相署主持1963年大马协议执行行动理事会技术委员会2025年首次会议后发表文告指出,其他获得解决的素数包括移交沙巴的天然气监管权、砂拉越和沙巴司法行政权,以及制定沙巴和砂拉越州保留给联邦用途的土地归还指南。
法迪拉称,联邦政府也已移交供电管辖权予沙巴州政府,以及联邦宪法第95B条款修宪建议,即关于立法权的划分。
另外,昌明政府还成功将民都鲁港口地位,从联邦港口变更为砂拉越州港口,并解决沙砂劳工课题。
他也表示,从今年起,给予沙砂的特别拨款分别翻倍至6亿令吉。
提到今天的会议,也是1963年大马协议执行行动理事会技术委员会主席的法迪拉透露,会议讨论了数个部门提呈的6份文件,即财政部属下的事务、沙巴和砂拉越州公务员
工作委员会会议报告、修订第25A项的拟议(从联邦宪法第九附表(清单 I至III)、发展沙巴、砂拉越、加里曼丹边境地区、沙砂发展联合行动委员会会议报告,以及沙砂教育发展联合行动委员会会议报告。
他说,今天达成的所有决定都将提呈下次会议审议和寻求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