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势力反扑,协商民主此路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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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官世峰
回顾2018年大选以前的政局变迁,尤其是民联解体后,再到后来希望联盟的绝地反扑,造就了马来西亚史上首次政党轮替,这些都绝非瓜熟蒂落之事。我国成功实现改朝换代,有赖希盟四党的历史抉择与无数磨合,对趋中路线的拥护和坚持。
马来西亚的多元社会致使没有任何一个政党可以单独赢得过半国会议席执政,加上选举采取单一选区简单多数制,政党必须与其他政党结盟竞选才有利于扩大胜算,并且在执政后确保政府的稳定,这也是为何我国的政党体系较往两党(线)制发展而非多党制。然而,多党制「协商式民主」(consociational democracy)的精神却在政党与政党组成的政治联盟中得以展现。
根据政治学者李帕特(Arend Lijphart),「大联盟」(grand coalition)是实践协商式民主的重要载体,指原本处在政治光谱不同位置甚至对立的政党,因共同目标而结盟,也清楚知道不合作所带来严重后果,并且认可合作的必要性。大联盟内的各党合作之余也彼此制衡,「相互否决权」(mutual veto)让各党走向中间,异中求同以便达成大家可以接受的共识。
「协商」、「妥协」、「折衷」等类似的字眼常给人负面和贬义的印象,协商式民主常被调侃成「越协越伤」,也被嫌拖慢整个决策过程。事实上,经过协商推行的政策,往往更经得起各方面的考验。
政治分赃无视腐败滥权
国阵的前身联盟(Parti Perikatan)在1969年大选面对重挫,首度失去国会三分之二议席优势。可惜的是,选后爆发的五一三事件严重阻滞了我国的民主化发展,联盟也伺机收编了大部份的在野党组成国阵,得以在1974年大选轻松过关。国阵是由分别代表半岛沙砂不同族群的政党共同成立,虽以各族之间「大团结」和「权力共享」的名目为号召,但随著巫统在国阵一党独大和走向右倾,协商精神早已荡然无存,其他成员党作为分赃政治的既得利益者也只能对巫统霸权、种族政治乃至纳吉的盗贼统治视而不见。在国阵失去政权后,整个庞大利益体系宣告瓦解,成员党也纷纷出走,仅存巫统与靠其生存的马华公会和国大党,道尽了何谓树倒猢狲散。
有别于巫统与国阵成员党透过坐地分赃、分官封爵来维持的关系,希望联盟四党结盟和磨合的过程显然更具挑战,尤其是涉及领袖间的恩怨情仇,以及政党间在意识形态的差异。
民联在2015年上半年的分裂,一度也被视为反对运动的没落,纳吉看似可以在大选胜之不武,但戏剧性的变化就在2015年下半年开始陆续有来,政治重组让一切出现了转机。伊斯兰党两派正式分家,开明派另立国家诚信党,并与人民公正党和民主行动党组成希望联盟重新出发。另一方面,一马公司(1MDB)全球性大丑闻也触发了巫统党内反纳吉的浪潮,最后导致巫统的分裂。
马哈迪回归政坛,投入反对运动,是许多人意想不到的事。起初,针对跟土著团结党合作与否,希盟各党内部都有不同的声音,社会舆论对此也有所保留,甚至是持批判态度。期间,希盟原有三党与土著团结党经历了一轮又一轮艰难的谈判和协商,才得以完成整合。
破天荒的稳固在野联盟
尽管困难重重,四党还是作出了突破性的决议,包括希盟的领导架构、选前完成半岛国会议席分配的谈判、正副首相和继任首相人选,还有使用统一标志上阵等,远比之前的民联更具组织性,也是一个更为稳固的大联盟。
希盟的历史性结盟,代表著昔日政敌之间的携手合作,特别是二十年宿敌马哈迪与安华的大和解。希盟证明了四党可以从一个不可能的组合成为真正的大联盟,终于在509大选成功让马来西亚告别逾半世纪的威权时代。
国阵下野后,应尽快适应新的角色,扮演称职的反对党。况且新政府正在逐步推动国会改革、选举改革等民主化议程,国阵比以前希盟在野时有更大的空间监督与制衡政府,也可以公平地与希盟比拚政策。无奈,巫统选择联合伊党走偏锋,不谈实际的治国理念和政策,反而大肆玩弄种族和宗教牌,企图摧毁希盟在中间路线的努力。
无可否认,我们确实看到巫伊联盟对希盟政府造成了某程度的压力,尤其是「U转」不签署《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ICERD)。在金马仑和士毛月补选败给巫伊联盟后,某些希盟领袖还认为应加强推动土著议程。
许多人以第十四届大选成绩计算,假设巫统和伊党当时已联手,与希盟直接对垒,再把国阵和伊党的得票相加起来。结果显示,希有多达三十个国会议席将易手,其中国阵/伊党在十三个国会议席更是以10%到22%的多数票占优,而政党轮替也因此告吹。从数字看来确实如此,难免令人对巫伊联盟感到担忧,但事实上这样的算法陷入了把马来选票当作铁板一块的盲点。譬如在选前,国人觉得马来海啸是天方夜谭,但最终国阵还是流失了将近20%的马来选票以致垮台。
协商式民主需开拓新局
马来西亚社会结构多元复杂,再加上随著时代而变迁,选民今天的主要歧异 (cleavage)并不会只限于种族(马来人/非马来人)或宗教(穆斯林/非穆斯林)。 不同族群的选民之间也会有其他共通点,如职业(白领/蓝领)、阶级(雇主/工人 )等,形成了交叉歧异(cross-cutting cleavage)。比方说,即便巫伊联盟打著 「马来穆斯林大团结」的旗号,作为B40群体的马来穆斯林蓝领工人也可能会因为受益 于希望联盟政府更好的劳工政策、社会福利政策,而决定票投希望联盟。对于金马仑和士毛月补选的结果,并不必然反映了巫伊联盟的「马来穆斯林大团结」凑效,而是选民未能看到希盟政府的「有感政策」,才以选票作为教训与告诫。
回归学术上有关协商式民主的理论,李帕特在上世纪七十年代认为这样的民主模式有助于解决第三世界的族群冲突,经由各个族群政党之间的协商确保政治稳定。在二十一世纪新马来西亚的脉络下,国阵倒台意味著族群政党的失灵,种族或宗教挂帅的认同政治再也不是一条可以持续走下去的路线,政党该扮演的不是特定族群的喉舌,协商式民主之于今天的马来西亚也应该要有不同的意义。
希盟万万不能走回国阵的旧路,各党要代表的不是个别族群,而是各自支持群的进步价值观,以及他们对国家未来的想像与期待,再透过协商式民主带领支持群为新马来西亚的定义寻找共识,以建立属于马来西亚人的新马来西亚。要抗衡巫伊联盟的种族和宗教本位主义,则必须以公民民族主义为基础,藉由人们对拥护民主法治、社会正义、团结互助等共同价值为新马来西亚培育一个多元包容的马来西亚民族。希盟在二次建国的过程中,可以促成这个关键任务。
转载 / 当代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