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侵13岁继女 蹲牢54年鞭24下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31日讯)古晋地方法庭今日判处一名男子坐牢54年以及鞭笞24下,罪名是在本月初连续三天性侵其13岁的继女。
地方法庭法官慕斯里,今日是在53岁的被告俯首承认三度性侵继女后,就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第14(a)条及该法第16(1)条下作出法律制裁。
法律规定,在第14(a)条文的惩罚为一旦罪名成立的犯者,将可面对最高可达20年之监禁及鞭笞;而第16(1)条文的惩罚为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以及鞭笞2下。
因此,法官慕斯里在被告所面对的每项控状中,各作出坐牢15年以及鞭笞6下,至于16(1)条文的控状,则每项加了3年监禁以及两下鞭笞。
法官也谕令,所有刑期从今日生效以及在服刑期间接受康复辅导,刑满后接受两年的警方监视。
这些罪行发生在今年10月4日、5日和6日晚上10点,地点位在石隆门某住家房间。
根据案情,受害人向警方报案称,其继父猥亵了她,包括抚摸她的胸部和私处。
据悉,继父从受害人八岁起就开始对她进行性侵犯。
警方是在本月25日展开逮捕继父行动。
调查显示,在这三天里,受害人每天晚上10点左右待在房间里时,被告都会进入房间,猥亵她的胸部和私处。
副检察官默哈末艾曼在法官下判前陈词时指出,受害者将终生生活在恐惧和创伤之中,并敦促法庭判处重刑。
被告出庭时为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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