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代收诈骗款项认罪 被判罚款3000令吉或蹲牢3个月

(古晋25日讯)一名27岁男子因代收诈骗所得款项共2560令吉,今日在推事庭俯首认罪,被判罚款3000令吉或坐牢3个月取代。

案中被告为苏里兹克里沙罗,他总共面对三项控状,并一一俯首认罪和面对法律的制裁。

被告是被指不诚实接收报失赃物,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11条文(不诚实持有贼赃),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五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法庭判处被告每项控状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坐牢一个月取代,三项刑罚共计3000令吉或坐牢三个月代替。

案情显示,一名29岁女子早前在网上看到贷款广告,并与一名自称“陈先生”的人士接洽。对方声称代表位于霹雳怡保的一家借贷公司。

该女子有意申请6万5000令吉贷款,对方要求她先缴付多笔“手续费”。女子信以为真,先后三次将共2560令吉汇入登记在被告名下的银行户头。

然而,承诺的贷款始终未发放,女子随后报警求助。

调查显示,被告于2025年2月2日上午10时56分、下午1时12分及1时29分,在武吉巴约路一间住家干案,并于2026年3月2日落网。

此案由副检察司阿末法祖鲁特菲苏里亚尼主控,被告出庭时为自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