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驾车 两青年罚五千  

(古晋3日讯)2名汽车司机,在去年的国庆日路障检举行动中,“酒醉驾车”被检举,今日被控酒后驾驶。2名男子为31岁的多民尼以及45岁的麦哥,他们2人总共被判处罚款5000令吉。

他们2人是在2018年8月31日凌晨0时15分,在拿督杨国斯路遇上警方设路障,2人先后在路检时被发现酒后驾驶,其体内的酒精含有超标。其中多民尼在发现体内的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182毫克酒精,而麥哥被发现体内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119毫克酒精,比規定的80毫克酒精已超標。

他们2人在俯首认罪后,多米尼今日被判处罚款3000令吉或坐牢3个月取代;而麥哥则被判处罚款2000令吉或坐牢2个月代替。

2名被告都是被指抵触了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5A(1)条文下,在这项条文下,有关的惩罚是罚款不少于1000令吉但不超过6000令吉、坐牢不超过12个月。

至于重犯将可被判处罚款不少于2000令吉但不超过1万令吉罚款、坐牢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