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父强奸稚龄亲生女 高庭减刑还得坐牢50年24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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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晋24日讯)4年来多次强奸年仅10岁的女儿而被地方法庭判处坐牢60年以及鞭笞30下的狼父向高法上诉得直,改判坐牢30年和鞭笞18下。
32岁的苏纪曼之前在地庭俯首认罪,今天向高庭承审法官苏邦连要求减轻惩罚,法官在考虑到各方面的利益后,决定减轻地庭法官的判决。
他原本在3起控状中,各被判处坐牢20年以及鞭笞10下,所有的惩罚分别执行,高庭总今天改判各坐牢10年以及鞭笞6下,监禁期分别执行,因此他只需坐牢30年和鞭笞18下。
这名上诉人早前也面对另外两起强奸罪,被判处坐牢20年和鞭笞20下,高庭也特别谕令需与上述三案分别执行。
换句话说,他还得坐牢50年。至于鞭笞方面,由于我国犯罪程序法典第288条文下规定,成年男人不得被鞭超过24鞭,因此他只需接受24下鞭笞。
苏纪曼是在2015年3月份、2016年6月份、2018年6月份、2019年2月20日晚上10时30分以及2019年3月3日,在石隆门住家乱伦只有10岁的亲生女儿,抵触刑事法典第376B条文,此条文的惩罚是坐牢不少于10年但不超过30年、并可另加鞭笞。
这起人神共愤的乱伦案被掩盖了整整4年,直到2019年3月4日,受害人由于生病,母亲陪同到石隆门诊所,医务员发现可疑,才揭露这宗丑事,而向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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