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体性侵邻家小女孩 被告认罪判坐牢9年2鞭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23日讯)佯装购物,趁机肢体性侵邻家小女孩,还咬伤她的嘴唇和鼻子,青年今天向法庭俯首认罪,被判处坐牢9年和鞭笞2下。
来自朋领的23岁被告默哈末阿朱安,在肢体性侵的罪名下,被判处坐牢8年和鞭笞2下;至于咬伤受害人的嘴唇和鼻子则坐牢1年,两项监禁期同时执行,因此他只需坐牢8年。
这起案件是发生在本月15日上午9时40分,受害人只有13岁。
案情显示,受害人的父母是经营杂货店,被告佯装上门购物,但受害人则表示,她没有杂货店大门的钥匙,因此没办法提供服务后,便到屋内准备上学。
就在那时,被告趁机非礼受害人,所幸被邻居发现,即刻拨电话通知受害人父亲后者赶回家时,女儿的嘴唇和鼻子流血不止。父亲怒不可遏,向警方报案寻求协助。警方在当天下午3时20分,登门逮捕被告。
被告是在200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下被控,此项条文的惩罚是坐牢不超过20年及鞭笞。至于咬伤人则面对刑事法典第323条文的控告。
被告今天在庭上要求法官轻判,但联邦副检察司奴法姿林指受害人年仅13岁,心理和生理受到创伤,将影响她的一生,要求法官严厉惩罚。
法官查生考虑到案子的性质以及被告认罪,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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