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里巴南习俗地官司 法院批准地主再陈词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25日讯)尽管联邦法院已做出公用领地不属于习俗地的终极判决,但法院今日发出准许令,以让一批来自美里巴南的长屋居民,就4项法律论点进行陈词。
随着联邦法院今日发出准许令,这也意味着联邦法院在2016年12月20日所做出的公用领地不属于习俗地的标志性判决,将有可能出现翻转。
成功取得准许令的申请人兰巴阿纳布贡、阿宁阿纳西安、迪生阿纳查浪、查林阿纳棱、佐尼阿纳鲁益斯以及幕金阿纳拉凯。他们是代表当代两座长屋居民,通过薛斯政律师提出这项申请。
 
 有关所涉及的土地面积为3564公顷。村民也将砂土地测量局、入侵的公司列为答辩人。
这批村民是获得大马棕油局拨款,以便砍伐森林种植油棕,但之后土地测量局发出租借地契,让一家私人公司占用相关的土地。
法院所批准进行陈词的4项法律论点,包括应该参考标志性的高庭和上诉庭有关土著习俗地应该获得赔偿的判决;政府没有考虑到土著习俗地的权益以及土地测量局在发出租借地契予私人公司前必须知会受影响长屋居民并作出合理的赔偿,而不是居民发现土地被占用争取赔偿。
据了解,联邦法院之前的判决是指土著居民的生活范围应该是有种植农作物的才算是习俗地,而荒废或未开垦的森林地段,不应该被列为土著习俗地。
村民之代表律师则指居民所居住的地方,早在有人类存在开始,在在哪儿世世代代过日子,而且也受到砂土地法典之承认。
此外,居民是靠在荒废或未开垦的森林狩猎和取药材以及藤类,森林乃是土著的生活之一部分。而政府也曾发出通告,指示土地测量局在测量土地时必须考虑到土著习俗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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