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涉肛交与“婚内强奸” 妻子难忍痛楚报案提告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30日讯)警员对妻子大唱后庭花,以及“婚内强奸”,被控两罪。
35岁的默哈末阿菲也是古晋首位被控涉嫌强奸合法妻子的嫌犯。
首项控状是指控他在2018年5月14日晚上10时30分,在马当路家里与比自己年长3岁的合法妻子肛交,违反自然性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这项条文的最高刑罚是
坐牢不少于5年但不超过20年,并可另加鞭笞。
另一项控状是指他在没有得到太太的同意下,与她进行性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5A的婚内强奸罪。此条文惩罚是坐牢最高可达5年。
据了解,案中的妻子是一名政府公务员,其丈夫是为了寻求唱后庭花的性快感而强“走后门”,她在难忍痛楚的情况下向警方报案求助。
被告今天在法庭否认有罪,地方法庭法官道菲允许他以2万令吉人事以及2500令吉现金保外。但由于被告无法缴交保金,因此在过堂后被押往中央监狱候审。
法庭订11月12日进行案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