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为小车祸互殴 双双被罚一千令吉
- 登载于 砂拉越
(诗巫20日讯)两邻居为一场小车祸翻脸,大打出手而受伤,双双惹上官司,今天在诗巫法庭面对群殴控状而俯首认罪,各被判罚款1000令吉或入狱1个月取代。
两名被告是65岁张某和52岁黄某,他们被控于2017年10月25日晚上9时30分,在诗巫中华路滋事,抵触刑事法令第160条文(群众殴斗);在该条文下,罪成者可面对6个月监禁或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出,黄姓被告的儿子于案发时不在场,他回家后被家人告知父亲受伤入院,报警处理。
张姓被告当时是在中华路住家,被一名邻居告知其停放路边的轿车遭到另一名邻居的电单车撞了,于是找上对方理论,索取赔偿,双方在谈判过程中发生言语误会而起肢体冲突,双双挂彩。
张某案发后也向警方报案,警方调查后将两名当事人逮捕,并提空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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