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官员挪用公款被控

 (古晋6日讯)一名新闻局女官员,涉嫌不诚实挪用其部门一项活动的经费,今日被提控。

案中的女被告为40岁的诺玛拉,她否认有罪,推事允许她以6000令吉现金保外,以便在2020年4月3日出庭,以了解案件的进展。

她是被指在2017年9月6日下午5时,作为一名新闻局官员,涉嫌不诚实挪用其部门作为一项活动,总额为6035.45令吉。

她也因此抵触了刑事法典403条文,此项条文的惩罚是坐牢不少于6个月但不超过5年、并可另加罚款及鞭笞。

但,在我国法律,女性赦免鞭笞惩罚。